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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隆医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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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档案
公司名称 北京康隆医药公司
资料认证 企业资料未认证
保 证 金 0.00
公司类型 企业单位 (贸易商)
所 在 地 北京
公司规模 1-49人
注册资本 2000万人民币
注册年份 1999
经营模式 贸易商
经营范围 全国 北京 南京 大连 哈尔滨等等
销售的产品 肿瘤药品
主营行业 化工 / 合成药品    
介绍
出售印度格列卫价格 进口印度格列卫价格 代理印度格列卫价格 新版印度格列卫价格
本公司承诺:诚信为本、货真价实、卖良心药、货到付款、
咨询电话:18344072888
联系人:陈先生                            
          出售印度格列卫:1600 印度易瑞沙:1500
功能与主治: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胃肠道间质肿瘤 甲磺酸伊马替尼是全球第一个获得批准的肿瘤发生相关信号传导抑制剂。
编辑本段用法用量
开始剂量: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变期和加速期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的推荐剂量为600 mg/日 ;对干扰素治疗失败的慢性期患者,以及不能手术切除或发生转移的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GIST)患者,推荐剂量为400 mg/日,均为每日1次口服,宜在进餐时服药,并饮一大杯水,只要有效,就应持续服用。   如果血象许可,没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在下列情况下剂量可考虑从400 mg/日增加到600 mg/日,或从600 mg/日增加到800 mg/日(400 mg,分2次服用):疾病进展、治疗至少3个月后未能获得满意的血液学反应,已取得的血液学反应重新消失。   下列情况中必须调整剂量:如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非血液学不良反应(如严重水潴留),宜停药,直到不良反应消失,随后再根据该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调整剂量。   严重肝脏毒副作用时剂量的调整:如胆红质升高超过正常范围上限3倍或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范围上限5倍,宜停药,直到上述指标分别降到正常范围上限的1.5或2.5倍以下。   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时剂量的调整:加速期或急变期 :如果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小于0.5×109/L和/或血小板小于10×109/L,建议剂量减少到400 mg/日。如果血细胞持续减少2周,则进一步减少剂量到300 mg/日,如血细胞持续减少4周,宜停药,直到中性粒细胞≥1.0×109/L和血小板≥20×109/L。再用时剂量为300 mg/日。   α-干扰素治疗失败后慢性期患者:当中性粒细胞小于1.0×109/L和/或血小板小于50×109/L时宜停药,仅在中性粒细胞≥1.5×109/L和血小板≥75×109/L时再恢复用药,剂量为400 mg/日,如中性粒细胞或血小板重新减少到上述数值时,再恢复用药时剂量减至300 mg/日。   儿童和青少年:尚无18岁以下患者使用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临床资料。   肝功能衰竭患者的剂量:有肝功能损害者甲磺酸伊马替尼的血浆浓度可以升高,因此这些患者用本药时要谨慎,目前尚无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甲磺酸伊马替尼的临床资料,无法提出剂量调整的建议。   肾功能衰竭和老年患者的剂量:已知肌酐清除率可随年龄老化而降低,而年龄对甲磺酸伊马替尼的药代动力学无明显影响,由于尚未在肾功能损害患者中进行过临床试验,故无法提出剂量调整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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